來源:中國中醫藥報 發布時間:2015-11-02 11:03 瀏覽:2706 次
本報訊 (記者栗 征)商品條碼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標志著企業的信譽,也便于商品的分類、堆碼與查找。中藥產品既是一般商品,又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制定并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中醫藥編碼體系是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中醫藥標準化的必然要求。10月29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和《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等三項中醫藥國家標準,標志著全國將實施統一的中藥、中藥方劑、中藥供應鏈編碼體系。這三項標準將于12月1日起實施。
《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規定了中藥方劑的分類與代碼結構,對1089首中藥方劑進行了分類編碼,適用于中藥方劑的臨床用藥、科研教學、統計和監督管理,以及中藥方劑、中藥處方、電子處方、電子病歷、中醫病歷等工作的信息處理、信息交換與互聯互通。
《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規定了中藥的編碼規則,適用于中藥材、草藥、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中藥超微飲片、中藥超微配方顆粒的分類編碼,還可以用于中藥的生產經營、采購、儲藏、養護、科研教學、監督管理、中藥供應鏈(物流)、統計的信息處理、信息交換與互聯互通。
《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規定了中藥產品貿易項目、產地、單位、等級、生產日期、批次號、系列號、數量等產品標識內容信息的編碼與表示,適用于中藥供應鏈管理、監督管理流程中的信息處理和中藥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交換處理與互聯互通,填補了藥品流通保障和醫療服務領域的一項空白。
三項標準的發布實施意味著在全國實現中藥方劑、中藥名稱、品種及其規格“一名、一方、一物、一碼”,“以方統藥”,可以有效避免“同方異名”、“異方同名”、“同物異名”、“異物同名”的混淆現象,防止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假充真、以劣充優,推動構建中藥流通保障體系,完善中藥質量認證體系,建立健全我國中藥質量溯源體系,形成中藥質量倒追機制,有效監督和管理中醫藥市場。該系列標準聚焦中醫藥傳承、創新與發展的前沿問題和重點領域,理清中醫藥傳承創新的戰略舉措和路徑方法,推動中藥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為中醫醫療服務和中藥產業適應“互聯網+”及物聯網發展需求、促進全產業鏈創新變革提供技術支撐。
《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等系列國家標準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提出并歸口,由深圳市衛生計生委、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牽頭,聯合中國中藥協會、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44家單位的87名中醫藥專家,以深圳中醫藥地方標準為基礎,歷時兩年完成。以該系列國家標準為基礎提出的國際標準項目提案,已經申請并獲得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立項,使得中醫藥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相銜接,推動了中醫藥這一優勢特色領域標準國際化,為中醫藥領域的中國標準“走出去”做出了積極的努力,為中醫藥國際傳播拓展了新的空間。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桑濱生、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崔鋼以及參與標準制定的部分專家出席發布會。